赖曾玉满连叠两张椅子爬墙察看,惊见丈夫和媳妇通奸。
【邓玉莹╱台中报导】台中市妇人赖曾玉满四年前临时返家,撞见丈夫赖寅雄和中国籍媳妇偷腥,丈夫直呻吟:「很好、很爽!」媳妇生下孙子被送回中国前,她偷验DNA查明非儿子的种,怒告通奸,法官函文海基会欲跨海取得孙子DNA不成,当庭强制采验公媳的DNA,比对证实乱伦产子,前天将公媳各判刑三月。
家庭丑闻
虽公媳被判有罪,易科罚金十六万两千元,但孙子先前已获丈夫赖寅雄(六十四岁)赠与地产,且被安置在媳妇大陆娘家,婆婆赖曾玉满(六十五岁)昨不满说:「那个女人(指媳妇)等于赚到价值一亿元的十笔土地。罚款十几万,根本是小事。」记者昨采访公媳未遇,公公的律师吴文虎表示:「判决不公平,一定会上诉。」
婆闻淫声 惊睹夫乱伦
婆婆向法官指控,五年前丈夫热心带智障儿子到大陆娶回二十三岁媳妇陈美花,家庭原本和乐,但三年前的三月间,她出门临时返家,发现大门两道锁都上锁,她开门进去,意外听见二楼房间不断传来丈夫用台语呻吟:「很好、很爽!」她悄悄搬椅子垫脚,从房间与天花板的空隙偷看,惊见丈夫和媳妇脱光偷腥。
婆婆第一次提通奸告诉,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未起诉。媳妇产下一子后,婆婆看孙子愈看愈不像儿子,就以检查蛀牙为理由,用棉花棒沾了儿子的唾液后,再沾孙子的口水拿去验DNA(Deoxyribonucleic Acid,去氧核醣核酸),果然孙子非儿子所生。婆婆再提告,检察官认为之前公婆曾签和解书,依法已宥恕(原谅)不起诉。公公之后将孙子送往媳妇中国娘家。
取孙唾液 成关键证据
婆婆声请再议,检察官认为公公心虚将孙子送往大陆,以智障儿子指证「看到老婆和阿爸睡在一起几次」,将公媳起诉。
但台中地院认为智障儿子的证词无证据能力,法官透过海基会,函请海协会派员对孙子采样验DNA,但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前往采样遭拒。法官认为,婆婆自行送验的DNA鉴定也有证据力,已有孙子的DNA结果,仅缺公媳的DNA比对,决定强制采验。
六月二十八日开庭时,法官调来男女警员及调查员,公公的律师反对采验,与法官舌战,公公则插话说:「我摄护腺不好,要尿尿。」法官说:「大家不要再拖了,采集一下唾液,就去上厕所,不然尿在庭上,责任算谁的?」律师回说:「当然算你的!」气氛火爆。
防翁落跑 法警陪如厕
虽法官稍后准许公公上厕所,但法警怕公公落跑,抓着公公的后裤头陪伴如厕。最后经开庭折腾一个多钟头后,公媳才被强制采集唾液送验。经鉴定,孙子确实为公媳所生。
公媳偷腥事件簿
资料来源:《苹果》资料室
2002/07
公公赖寅雄帮智障儿子物色中国籍女子陈美花结婚。
2003/03
婆婆赖曾玉满听见呻吟,以椅垫脚查看,发现公媳偷情。
2004/12
陈美花生子,公公允诺给婆婆现金及房产共4000万元,婆婆签协议书撤销通奸等告诉。
2005/04
婆婆以检查蛀牙骗智障儿取得唾液与出生4个多月的孙子口水,送验DNA。
2006/01/27
DNA显示无父子关系,婆婆再告公媳通奸仍不起诉,提再议,同年3月媳妇将孙子带回中国。检方10月起诉公媳通奸生子。
2007/10/18
DNA证实公媳乱伦生子,法官以通奸罪判公媳各3个月。